住房公积金真的是非常好的东西,但是这个归属问题确实有点复杂。
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为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按理说就可以进行分割。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住房公积金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前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
意思就是说,你的公积金要分两部分算,你婚前缴存的公积金是属于你的个人资产,你结婚以后缴纳的公积金就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资产了。
公积金如何申请分割。
公积金这个钱有其特殊性,并不是像个人存款一样可以灵活支配。毕竟离婚并不是提取公积金的必要条件,《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公积金的提取只用来租房、退休、买房、还贷或者大修等可以提取,里面并没有规定离婚可以提取。
然而公积金又属于共同财产,法院在判决相关案例的时候,也不能让公积金中心把钱拿出来,显然这个不符合规定,当然,公积金中心也不会拿出来。通常来说,在公积金的处理过程中,法院在核算清楚公积金的数额后,会督促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公积金额度的现金,以此达到公平分割公积金的目的。
举例说明:
李某婚前个人公积金账户有3万元,婚后到离婚前公积金账户有10万元,其配偶王某没有公积金,那么王某和李某婚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共同财产就是7万元,李某和王某各一半就是3.5万元。但是因为公积金管理规定,这个钱不能直接取出来,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李某向王某支付3.5万元现金,当做公积金等价物。
以上就是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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