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的,千真万确,不过对退休金的叫法各地有所不同,也有称之独生子女费。
这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就是其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而各地在执行时又有所区别与不同,计算方式也略有差异,它主要是根据本省的《X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本地的执行依据。
例如,江苏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的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5%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这部分增发退休金大概有90元左右,当然这主要受个人退休前工资高低所决定,而不是一个准确的数据。
而重庆直辖市,则规定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5%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具体来讲这个有关规定,也就是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属于1996年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增发3%的养老金。
所以,那些在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即便是属于独生子女父母,到时候退休后,将没办法享受增发3%的养老金了。
这对于那些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响应只生一个小孩的公职人员来说,确实是有些不公,毕竟放开二胎政策也只是近几年的事(所以建议重庆市改为二胎政策后,只生一个小孩者,将来退休时不再享受增发3%的养老金)。
而四川省则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的父母,规定是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作为奖励,这属于修订之后的新规,比原来老办法增发5%要高一些。
安徽省、海南省、贵州省、江苏省等对机关事业单位属于独生子女的退休人员,执行办法一样,都是增发5%的退休金。
不过,对于属于企业的独生子女退休人员,其补助方式与标准各地又会有所不同,即便是同一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单位人员也会有区别。
比如同样是江苏省企业退休职工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一次性奖励金2400元至3600元左右,则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不小的区别。
那该如何去办理呢?
如果是我们退休时满足相关条件,那么便到当地办理退休手续时所在区县的社保局办理,不过我们在办理时应带上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社保卡等,最好是把所有能提供的证件都带上,以免自己多跑路。
总之不管怎么说,国家能够为独生子女退休人员,提高退休待遇,也是一件很不错的惠民大事。
虽然这部分钱不多,但也是体现了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晚年生活的关爱与照顾,从这点来讲,我们应该董得感恩,为祖国点赞!
文章来源:https://www.mk12.cn/lifexcs/14627.html